缴费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30日24时整,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四)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凡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服从调整”的,开考前可由市总工会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到其他相近岗位。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并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
根据报名情况,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市总工会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2014年11月6日9时至11月8日24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委托相关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知识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只提供汉文试卷。
(四)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六)笔试时间:2014年11月9日9:00-11:30(星期日)
(七)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于2014年11月17日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
四、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非应届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定向招录培养或服务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市总工会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凡递补后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面试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面试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市总工会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确定。
五、面试
面试委托相关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事宜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应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