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合同制招聘30人公告

2014-10-24 19:10:56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按照自治区总工会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3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主要工作职责为:从事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会员、工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会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报考旗县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该旗县户籍;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身体有残疾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聘用单位提前声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定向招录培养或服务未满五年(2009年10月27日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hhpta.com)。

报名时间自2014年10月27日9时起至2014年10月29日17时止,逾期不再补报。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呼和浩特市总工会201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市总工会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10月27日9时-10月30日17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市总工会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共计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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