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西赣县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招聘12人公告

2014-10-15 22:56:11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1)考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考试地点:县公安消防大队

(六)心理测试和体检

1、时间:2014年10月26日至2014年10月27日。

2、地点: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人民医院

体能测试或考试合格者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公安招警考试心理测试系统。

心理测试合格者,按体能测试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对象。

(1)、体检入围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体能测试或考试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内容及要求:

(a)身体匀称,体重原则上不低于50公斤,无过于肥胖或消瘦现象。标准体重(千克)=身高(CM)-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无色盲、无色弱、无重听、无口吃。

(b)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无乙肝、无澳抗阳性,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等。

(七)政审

(1)时间:2014年10月28日至29日

(2)方式:对心理测试、体检合格者组织进行政审。

(八)公示

(1)时间:2014年10月29日至31日

(2)方式:政审合格者按体能测试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成绩并列时,则优先录用有特长或相关从业经验的考生),并在赣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排名替补录取。

四、培训

由赣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聘用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基本体能、消防业务知识、部队规章制度等。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培训合格后直接上岗。

五、聘用与待遇、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临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1、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800元(含考勤费200元),同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金。

2、战斗员和消防车驾驶员集中免费食宿(女性文员和炊事员提供单间),食宿地点为赣县公安消防大队或赣县江口专职消防队(江口镇六十里店村村委会综合楼)。

3、队员聘用后,按《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被装供给标准》供应被装。

4、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5、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周末和节假日实行轮休,特殊时期进入全员备战。

(原标题:赣县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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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公开招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赣县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赣县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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