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平武县乡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7人公告

2014-10-13 18:23:48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根据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精神,拟从我县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招聘 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平武政务网pingwu.my.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

平武县201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已满1年的平武县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已满1年的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本人当前所服务的单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工作积极,服务期间考核均为合格或优秀;

(二)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招聘单位、名额、具体招聘范围及条件见《平武县乡镇事业单位2014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报考时,每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 16日-2014年10月 17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现服务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地址:平武县东皋行政办公室新区3号A栋313室,电话:0816-8825391),并填写《平武县乡镇事业单位从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考生持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由指定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技能》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业务技能》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3.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笔试成绩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情况、岗位招聘人数和本地实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面试。需要进行面试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拟参加面试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80元。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3.面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布。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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