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淮安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人员公告

2014-09-18 16:19:37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或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0517-83605122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淮安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4年淮安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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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徽淮安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人员岗位表.doc

淮安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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