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储备招聘100人公告

2014-09-05 18:03:32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现就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储备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计划

2014年巴彦淖尔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储备100名高校毕业生,采取按岗位专业(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招聘岗位详情见《2014年巴彦淖尔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储备招聘计划表》(附见)。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幼儿、小学教师,护理岗位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1979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可不受户籍限制;

5、在我市服务的“六类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退役士兵;我市政府购买岗位或购买服务人员工作满两年者,报考条件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人员。

三、考试原则

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储备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实施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由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储备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拟储备人数之比一般应不低于5:1,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调整或者取消该岗位的储备计划。

(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命题阅卷,分岗位按1:3的比例划线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成绩中加2.5分。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蒙古语授课(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须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专业知识测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社部门进行监督,面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个人综合素质考查为主。进入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到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因个人原因未按期进行资格审查人员视为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凡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用人单位划定的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公示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储备人员。拟储备人员在巴彦淖尔政府网、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储备资格。

五、体检

公示期满后,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到用人单位进行储备锻炼。因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管理办法和待遇

储备人员的管理及待遇按照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人才储备工作的意见》(厅发[2010]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从2014年9月10日开始到2014年9月23日截止(周六日不休息,作息时间为上午8:30至11:20,下午3:00至5:20);

2、报名地点:临河区新华西街巴彦淖尔市政务中心(新区军分区对面路南)五楼三号园市人力资源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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