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技能等。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云南人才网公布。面试初步定于11月上旬在昆明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次序,由省法制办组织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等额考核。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参照国家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通过体检的人员报省法制办党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在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云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71—63638669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当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省法制办综合处(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1-65166983,0871-63626066
原标题: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