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和林格尔县事业单位招聘86人公告

2014-09-01 16:04:52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县人民政府决定,2014年县卫生系统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86人。现将招考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

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9月8日至1978年9月8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的特殊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5.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和林格尔县2014年卫生系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户籍要求:

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是截止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截止报名开始日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在报名开始日前已正式办理退役的人员或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复学的大学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定向招录培养或服务未满五年(2009年9月8日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报考定向“项目人员”岗位、蒙汉语兼通岗位人员,报名时间:2014年9月9日9时-- 9月11日17时。在规定的时间如“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语兼通人员岗位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可以报名,已报名的“项目人员”、蒙汉语兼通人员,由考生自愿调剂到其他相同专业岗位参加考试。

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3日9时-- 9月16日17时。

(2)报名地点:和林格尔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保大厅)。

2.报考材料:

报考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中专生和2001年前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报考者须提供学籍档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二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其中:项目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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