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阿拉善盟事业单位招聘67人公告

2014-08-28 17:21:06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

4、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5、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上公示3天。

㈤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定向招聘岗位(职位)比例达不到1:3时,可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专业测试人选。因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取消本岗位(职位)的招聘计划。同一个岗位(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3、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参加资格复审,盟内生源已迁出户籍关系的应聘人员由户籍迁出地派出所盖章确认。户籍在集体户上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

4、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加分条件等各类信息,凡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岗位条件的,一律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5、应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区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纳入旗、区“储备人才”,由各级人社部门提供2年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表。

6、资格复审工作由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人社、公安、教育部门及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设立学历审核组、身份证和户籍审核组、资格审核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上公布。

7、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㈥专业测试

1、本次统一招聘专业测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由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考盟一中、盟蒙古族完全中学、盟中心医院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本次专业测试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需求可用蒙汉两种语言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职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职位人员)用蒙古语或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应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明确所用语种。

4、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在资格复审合格后一并收取,减免办法与笔试相同。

5、专业测试时间及有关要求见《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

㈦总成绩的计算和公布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2.5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专业测试总成绩×60%。

2、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要加试专业测试,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名单在报名网上公布。

㈧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员的确定。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考计划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由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网上公示。

2、体检。由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

3、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掌握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由盟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察结束后由考察单位形成书面材料,并提出考察聘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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