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喀喇沁旗第二次事业单位招聘66人公告

2014-08-14 14:02:53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即: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2、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4、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9月13日9:00时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由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被取消资格的,所缺岗位均不再递补。

3、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所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与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1、按照《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赤党办发〔2013〕15号)有关规定,对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制度。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所有拟聘用人员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1、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喀喇沁旗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3、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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