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喀喇沁旗第二次事业单位招聘66人公告

2014-08-14 14:02:53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工程”和“创业就业工程”,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2014年喀喇沁旗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6名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小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特岗教师)和退役大学生士兵25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9名。其中,卫生系统42名(包括中蒙医院24名、疾控中心4名、乡镇新农合管理办公室14名),林业局4名,环保局6名,畜牧系统11名,政务服务中心3名。详见《2014年喀喇沁旗第二次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要求:(1)应聘定向招聘岗位人员:“六类项目生”不限户籍,但必须是截止2014年8月2日前在喀喇沁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限入伍前或高考时为喀喇沁旗户籍;蒙汉语兼通人员限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为赤峰市户籍。(2)应聘其他岗位人员:卫生系统、环保局、政务服务中心限2014年8月2日前为喀喇沁旗户籍或高考时为喀喇沁旗户籍;林业局、畜牧系统不限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2014年喀喇沁旗第二次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4年9月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喀喇沁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喀喇沁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14年8月15日—8月21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cfpta.com.cn、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lq.gov.cn、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qrlj.com及《喀喇沁时讯》、喀喇沁电视台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实地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到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山西城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3室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8月29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2、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与报名同时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名时需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认证的不得报名)、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在报名现场拍摄电子文档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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