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新沂市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2014-08-04 15:17:30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户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职位,户籍不限;其他报考者限新沂籍或新沂生源;

2.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职位的人员须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其它职位的人员须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新沂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职位,还须为:新沂市聘期已满1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新沂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停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学生;与所报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8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填写《新沂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毕业生须提供: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收取原件单位的公章);③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有领导签字,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或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职位有其它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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