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面试、体检、政审任一环节出现缺额时,由元和街道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管理和待遇
1.录用人员一律为聘用制合同工,由元和街道招商服务中心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考核合格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
2.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5项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应缴纳的五险一金中单位负担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3.待遇采取底薪加绩效奖金的形式,试用期底薪4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底薪8000元/月。试用期及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元和街道招商服务中心招商员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七、其它
本简章由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和招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757133(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65755239(元和街道招商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65459305(元和街道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2014年元和街道公开招聘招商员简章
元和街道党工委
元和街道办事处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