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专业和人数
研究生2名,食品专业、药学专业、中药学及化学专业。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综合素质和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4、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4年7月23日-31日)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2014年8月1日-2日)
符合招聘岗位和条件的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自荐书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符合条件的2014年应届生也可以报名。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考察及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报名地点: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楼(安康市汉滨区西堤外金洲城小区食品药品监管大楼)。联系电话:0915-3291399。
(三)面试考察(2014年8月3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语言表达能力,依据综合得分高低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第一名放弃,依次递补。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四)体检(2014年8月中上旬)
通过面试考察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人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2014年应届生待取得毕业文凭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被录用人员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
原标题:2014年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