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高邮市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2014-07-16 14:00:08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聘期制度。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服务期不低于3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市政府有关“岗位聘用”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察局)0514-84663208。

六、本简章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4-8466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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