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合肥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2014-07-15 17:49:16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瑶海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拟聘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瑶海区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拟聘人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瑶海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2、拟聘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4、如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瑶海区政府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招聘单位统一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六、其它

1、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0551-64497458 (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

3、监督电话:0551-64497758 (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

4、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瑶海区政府网(www.hfyaohai.gov.cn)。

附件:2014年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

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

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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