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延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公告

2014-07-09 13:13:02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延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办公室综合岗位1个,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延边州户籍,朝鲜族,女,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岗位资格证、秘书职业资格证。

6、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服务期未满人员。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二)报名地点在延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报名(延吉市公园路5568号、延边州交通运输局大楼408室)。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延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附件),登记表可在延边交通信息网(网址:http://www.ybjt.gov.cn),用A4纸打印。

2、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延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考一科,科目为《通用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通用理论。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延边州交通运输局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在网上公示,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协调等相关能力。

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网上公布。

(三)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延边公路质量监督站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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