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招聘6人公告

2014-07-07 23:46:12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规定,结合我院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简介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是省委、省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501号,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全院现有历史研究所、文学研究所、哲学与文化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俄罗斯研究所、东北亚研究所、应用经济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哈尔滨犹太研究中心11个研究机构,有学习与探索杂志社、文献信息中心和网络中心,设研究生学院和职工大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培训中心)。全院拥有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东北亚区域经济研究基地)和18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东北史、社会学、俄罗斯经济、俄国史、科学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学、政治学理论、东北地方文化史、亚太经济、中俄关系史、渤海国史、哈尔滨犹太人历史文化、区域经济学、工业经济学、黑龙江流域文明、旅游经济学、行政学、城市社会学)。全院现有职工338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学风端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须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本、硕、博所学专业或工作经历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关。

(三)博士研究生要求于2014年8月30日前取得学位证及毕业证。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与岗位专业相关的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hlass.com)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受理和要求

1.网上报名

时间:2014年7月4日9:00?7月14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com/)进入报名系统,注册用户后,浏览选择报考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本人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4年7月5日9:00?2014年7月15日16: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结束后,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联系电话:0451-87130130。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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