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武川县事业单位招考14人公告

2014-07-04 17:40:24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纪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公安局负责,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予公示。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实行双百分制。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见《 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以财经类专业知识为主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笔试时,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文试卷并用蒙古文答卷。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或不按蒙文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2.5分。

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按笔试成绩加少数民族加分,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用汉语回答,对不按规定语种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生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对象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

对报名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示,期限为7日。

十、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后,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笔试、面试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471—8812206(县纪检委办公室)

0471—8823533(县人社局办公室)

0471—8823239(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武川县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

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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