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科目笔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公文与论文写作、消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韩城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测试项目为:100米短跑、3000米长跑(女性为15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5×10米折返跑。测试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14::0-18: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能测试合格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合格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2014年7月17日12:00前,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果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可登陆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5、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口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面试试题委托有关方面专家命制,一般不出专业性题目,每生面试时间限10分钟。
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7月18日22:00时前,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6、体检。2014年7月20日由韩城市公安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7、考察。考察工作由韩城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2日。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管理
2014年7月23日至2014年7月29日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由韩城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开具介绍信,拟聘用人员持介绍信到市公安局政治处报到。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其进行专业的技能培训、集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由市公安局委托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市公安局应依法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备案。合同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市公安局提出申请,经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以续签合同。
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负责为聘用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并提供落户和社会保险缴纳等代理服务;市公安局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按规定进入本人档案,作为续聘、解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福利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月工资13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100元(与现役部队初级士官工资标准持平),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按1000元基数的20%递增,工作满三年按1000元基数的10%递增。
2、根据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每季度每人发放600元绩效工资;年终每人发放1200元考核奖励金。
3、市公安局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7月3日—7月9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7月10日—7月12日;
(三)公布资格审查名单:7月14日;
(四)缴费确认:7月15日;
(五)发放准考证:7月15日;
(六)公共科目笔试:7月16日上午;
(七)体能测试:7月16日下午;
(八)公布笔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果、参加面试人员名单:7月17日;
(九)面试:7月18日;
(十)公布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