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乌兰牧骑招聘6人公告

2014-07-02 18:15:03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锡署办发〔2013〕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繁荣我旗文化艺术事业,着力推进文化强旗建设,满足乌兰牧骑各项事业发展的需求,结合乌兰牧骑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舞蹈演员:2名(男、女各1名);

2、器乐演员:2名(马头琴1名、键盘手1名);

3、声乐演员:2名(长调演员男女各1名)。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思想健康,品德端正,热爱文化艺术事业。

2、普通全日制院校艺术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包括2014年毕业的考生);或在艺术团体工作实习(学习)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两年的人员。

3、舞蹈演员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器乐、声乐演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4、原则上具有阿巴嘎旗户籍的居民,户籍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迁入;未迁回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入学前须为阿旗户籍;在阿旗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计划”、“储备高校毕业生”等“六项计划”服务生不受户籍限制。

5、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我旗乌兰牧骑学习实习两年以上者可以适当放宽户籍、年龄限制,视报名情况提交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要求。报考者于2014年7月1日—7月8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两张到旗人社局报名登记。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务费。报名费120元。

(四)开考比例。根据乌兰牧骑专业工作规定和要求,考试内容分专业技能测试及一专多能测试,按1:3比例开考,同等条件下蒙汉兼备者优先。(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专业考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试分值为80分,一专多能测试分值为20分。专业考试共分三类。

声乐类:声乐作品演唱(自选)、视唱、听音、节奏感。

器乐类:作品演奏(自选)、听音、视奏、节奏感。

舞蹈类:作品表演(自选)、基本功、模仿、节奏感、 即兴表演。

(六)体检。考试合格人员统一到旗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由同专业考生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加分原则。

1、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加权成绩上加2.5分。

2、在我旗乌兰牧骑学习实习相关专业两年以上经历的考生,按学习实习年限每满一周年加0.2分,累计不得超过2分。

3、获得盟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文化部门举办的各类文艺比赛(表演、汇演)中获得三等奖以上优异成绩的,每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3分。

4、以上各项加分可累计计算。

(八)公示。综合成绩入围的考生在媒体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异议可采取实名方式举报,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考生被聘用后必须在本岗位服务满五年,期间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根据阿党政法办字(2013)7号关于印发《全旗整顿规范牧区户籍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参加本次考试的牧区户籍考生综合成绩入围后,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要在一个月内将本人的牧区户籍更改为非牧户籍,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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