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赤峰宁城县乡镇财政所招聘25人公告

2014-07-01 17:43:23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4、资格审查:初审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社局、财政局相关人员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社和财政纪检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比加权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主要内容:包括财务基本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不指定参考书目。

(2)所有岗位报考人员笔试须用汉文答卷。

(3)笔试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加权计入总成绩。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和每个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加权计入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2) 报考“蒙汉兼通人员”考生,面试须用蒙古语回答,其它岗位考生用汉语回答。

(3)面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考核和体检程序。

(4)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 +面试成绩×60%(尾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和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招聘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考核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报考人员应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聘用和管理

对公示期(七天)内无异议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进行聘用,聘用人员确定后再按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报考岗位对应的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有弃权者出现空岗时从所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毕业生见习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人社局、财政局共同考核合格的由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全额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人社部门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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