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赤峰宁城县乡镇财政所招聘25人公告

2014-07-01 17:43:23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苏木乡镇财政建设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12]84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财政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内财农改[2012]1532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发布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总计招聘25名,其中招聘:“项目生”10名,“蒙汉兼通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具备从事财政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应具有与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岗位所需户籍等其它条件详见《2014年宁城县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定向条件

报考“项目生”岗位考生,必须是截止2014年5月31日前在宁城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宁城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2014年8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六、日不休),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予以报名。

2、报名地点: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宁城县党政综合楼东附601室)。

3、报名要求:

(1)考生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等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www.chsi.com.cn)和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查询证明。

(2)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三张和报名表(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

(3)报考“项目生”岗位考生,还需携带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报考限定“宁城县”户籍岗位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宁城县”户籍指截止2014年5月31日前为宁城户籍或高考时为宁城户籍且现户籍为所在学校辖区户籍登记机关。

(4)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进入面试者,每人再交考务费50元;体检费另行通知。2014届毕业生报考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和面试费,2013届毕业生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和面试费减半收取。贫困生报考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和面试费。符合条件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可以他人代报。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实际报名人数调整招聘计划。“六类项目生”岗位、“蒙汉兼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将剩余岗位调整到同类普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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