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临高县招聘96名小型水库管护人员公告

2014-06-16 17:37:32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临高县小型水库管护人员招聘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小型水库管理工作,根据《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高县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的通知》(临府办〔2014〕8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原则。

二、岗位设置

小型水库管理岗位96个。

三、招聘条件

1.2008年前经县人事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人事劳动手续的县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尧龙水库工程管理所、波莲灌区水利工程管理所、凤蛟水利工程管理所、和兴水利工程管理所、南宝第五支渠灌区水利工程管理所、抱美水电站)和各乡镇水利管理单位干部职工。

2.年龄要求:男55周岁以下(195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1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相片4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县水务局二楼

4.资格审查:由县小型水库管护人员招聘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5.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临高县水务局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

2.考试地点:临高中学。

3.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

4.考试范围及内容: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号发布)和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水利部水安监〔2010〕200号,2010年5月31日印发)。

(三)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结果,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最后名额出现分数并列时,由招聘领导小组面试确定),并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未聘用人员当作后补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根据管护人员空岗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岗位补缺。

(四)上岗培训

管护人员聘用后,组织培训并与水库所在管理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上岗。

五、聘期、考核及待遇

小型水库管护人员每三年一个聘期,每半年考核一次,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聘。聘期待遇按照县政府雇员工资、社保标准执行。解聘后职工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安排上岗或待岗。

六、工作组织

招聘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县人社局、县水务局负责组织。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高县水务局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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