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613人公告

2014-06-13 15:38:00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59号),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一)具有内蒙古户籍;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三)不具有内蒙古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户籍或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

3.在内蒙古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除2014年应届毕业生外,以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4年6月13日之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3日至1996年6月13日期间出生);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是2014年6月13日之前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大学生退役士兵,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表》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4.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5.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应聘人员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至6月18日18: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3.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所在单位、岗位)。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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