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局信息中心招聘10人公告

2014-05-27 19:22:18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六、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数和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其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两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参加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应聘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应聘人员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以及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应聘人员系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系企业职工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8、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均不做递补。

 

七、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除报考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及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外,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可用蒙古语或汉语作答,由应聘人员自行选择。不按规定语言答题的应聘人员按零分处理。

4、对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到场的应聘人员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所有参加应聘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具备体检和考察资格。

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权计算参加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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