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省中国海监总队招聘2人公告

2014-05-22 12:02:36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为加快广西海监队伍维权执法能力建设,维护北部湾及南海海洋权益,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党组同意,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船员(事业单位非实名编制)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聘工作计划聘用普通船员2名。具体职位有:电工一名,机工一名。

二、报名条件

(一)船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相关专业的《适任证书》等证书,符合船员上岗基本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长期从事海上船舶工作。

(二)职位条件(详见附表)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统一以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报名进行。报名者将报名申请材料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给自治区总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或复印件):本人应聘岗位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培训合格证、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加盖公章)以及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电话咨询自治区总队同意后,可在试用期前提供。

报名时间:报名人员于6月3日18:00之前将纸质应聘材料送、寄达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综合办公室。

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4号广西海洋局404室 李松霞(收)

邮编:530022
 

 

四、考核评定

此次招聘普通船员工作,采取书面审查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择优聘用船员。

(一)书面审查

根据报名者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按计划聘用人数1:2 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6月6日(面试的顺序和具体时间由自治区总队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4号广西海洋局401会议室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体检由自治区总队具体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行支付。

具体考察方式由广西海洋局另定。

五、聘用

通过考核和体检的人员报经广西海洋局党组批准后,在广西海洋局网站公布拟聘用的普通船员名单。

拟聘用的船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 0771-5780883

附件1: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计划表.xls

附件2: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报名表.xls

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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