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体检:由综合处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体检。
4.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
5.岗位确认:通过面试的人员与用人部门(团队)负责人(首席)经双方相互进一步了解并无异议后,当场签订《岗位确认书》。
6.公示:在本所网站发布拟招聘人员情况。
7.录用(或聘用)。
五、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招到合适人选止。
六、注意事项
(一)要求个人报名材料务必详尽,所有信息真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若已通过面试,也不予录用(或聘用)。
(二)务必准确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并随时保持和Email联系,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联 系 人:张心怡 石建梅 杨 敏
联系电话:0931-8343596 8342609 8343795
传 真:0931-8340977
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盐场堡徐家坪1号
邮政编码:730046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兰州兽医研究所综合处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