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纪律
(一)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复查等过程中,对不具备招聘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件、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进行,接受社会和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七.本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劳动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63142055
监督电话:0871-63141023 63134380
传真: 0871-63142055
附件:《2014年省有色地质局所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