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邢台市纪委 邢台市监察局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拟面向全市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
一 、 选调条件
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务员身份;中共党员;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后出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政法工作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其中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审理岗位,在公安机关刑侦、经侦岗位,在检察机关反贪、渎检岗位,在法院机关审判岗位,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受到省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或政法机关表彰的办案能手,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 、 选调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笔试:主要测试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时事政治(包括邢台市情)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基础知识占40%,综合分析、逻辑判断知识占60%;4、面试;5、政绩考核;6、体检;7、组织考察;8、研究确定。
三 、 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①单位推荐信(要写明报考者出生年月、学历、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岗位、计生情况等);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要注明公务员身份登记时间);⑤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四 、 报名时间 、 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16日
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室(市纪委机关317房间)
联系电话:3699896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