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铜陵市铜官山区城管协管员招聘15人公告

2014-05-12 17:06:58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5名城管协管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和纪律处分;

3、限男性,身体健康,身高165cm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本市户口(含铜陵县户口及铜陵籍高校毕业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条件放宽到高中,含中专、中技、职高等同等学历)。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与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4日—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铜官山区人力资源市场(长江东路办公楼二楼,军分区斜对面),咨询电话:0562-2876643,2817711。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⑴“铜官山区2014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表格在区政府网站下载);⑵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⑶退伍军人携带本人退伍证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⑷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⑸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以上证件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4、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于2014年5月20日到铜官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5、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报名比例若达不到3:1,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并在相关网站公布变更通知。

(二)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侧重工作实务,主要测试法律、时事政治、写作等。

笔试时间定于5月24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加分

退伍军人加3分,在部队获优秀士兵或三等功以上表彰的人员加3分,多次获相同奖项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人选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2、体能测评项目:体能测评参照《铜陵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达标评分标准》男子青年二组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①必考项目:1000米长跑;②自选项目:引体向上或俯卧撑(二选一)。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成绩不列入总成绩,通过者即为合格,如果出现不合格者,在笔试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面试

面试人选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合成总成绩出现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布。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合成后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当日起2天内本人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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