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52人公告

2014-04-29 17:25:37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3、笔试时间:201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6、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选调单位的选调岗位人数以及岗位专业要求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对报考同一选调单位岗位出现成绩并列而且超过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2、面试时间、地点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网址:www.wmpta.com. cn)。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辩证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准确理解与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与应变能力,人际交流意识与技巧,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

4、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

2、根据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人数以及岗位专业要求人数按报考人员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按照选调单位的选调岗位人数以及岗位专业要求人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

4、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列为选调考察对象。拟选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选调资格的,按照各选调机关的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各选调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研究决定和公示

1、各选调单位将报考本单位拟选调人员考试和考察情况上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选调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试用期间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职位),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直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经市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和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选调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应试者,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对选调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公开选调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选调考生与选调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退回原单位。

(二)未尽事宜将以通知的形式告知,请选调考生随时关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三)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 832028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320220

市财政局 8303722

市旅游局 8181691

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8223675

市医保局 8241440

市民政局 8300585

附:乌兰察布市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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