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柳州市鹿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调4人公告

2014-04-29 13:30:15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有关规定,经县人事部门同意,结合单位实际,我管委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其二层事业单位鹿寨县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4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一)选调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岗位的对象是鹿寨县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选调鹿寨县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的对象是鹿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选调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以及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九)其他

1、时间段要求:选调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4年4月30日为界。

2、年龄计算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凡符合本公告公开选调条件要求者,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选调(在报名表上签同意调动意见并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279号,联系电话:6825283,6860762)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以及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等。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6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

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公开选调岗位资格条件对参选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参选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者,不得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鹿寨县人事部门、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主要内容为选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选调岗位的需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问答等方法,主要测评参选人员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参选人员宣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参选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自愿放弃考察资格人员或经考察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一)由广西鹿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对考察合格的人选进行体检。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选调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本人负责。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后体检。

(四)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参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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