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黔南州罗甸县招聘18名卫生广播专业人才公告

2014-04-19 17:25:41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十、考 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往届考生考核主要以户籍所在地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应届考生考核主要以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从招聘用人单位中抽人组成考核组具体负责实施。考核组由2人及以上组成,在考核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做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核中发现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不合格,由考核工作组报经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将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递补一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档案等相关材料的人员的;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4、有政治、严重经济问题或其它问题的;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

6、符合本实施方案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十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罗甸人力资源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进入下一环节,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按简章规定程序执行。

十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鉴证机关备案。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罗甸县,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公务员的,需经人事部门同意后方能报考。违约金按(罗编纪〔2013〕4号会议纪要)规定执行:“服务期未满调离本行政区域的人员(经组织批准,同意报考并录用为国家公务员调离本行政区域外),以五年个人工资总额的平均值乘以中止履行服务期来计算补偿金,当事人足额支付补偿金后,有关部门才能履行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身份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将在罗甸县人力资源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五、本次招聘所需专业以罗甸县人力资源网上发布的《贵州省罗甸县2014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卫生广播专业急需紧缺人才参考专业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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