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黔南州罗甸县招聘18名卫生广播专业人才公告

2014-04-19 17:25:41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1、《报名表》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1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其余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其他执(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明材料;

5、报名费:每人100元,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签字予以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经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调整到1:2比例,如调整后仍未达到1:2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取消报考资格,退还报名费。

七、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其他

(1)面试不发放准考证。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提前1小时到考场集中,不按要求到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

(2)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简章规定的所有项目的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拟进入体检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试题加试,直到分出名次为止。体检必须在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其他医院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须报罗甸县面向高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将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递补一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九、签订就业协议书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若考生政审考核不合格的,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视为无效。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