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有关要求
(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文下发)的领导下,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招聘工作原则性强,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他
(一)凡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工资签领、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简章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浦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