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文体广电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黄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暂行)》要求,经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决定从本县十一乡镇和县属机关干部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县电视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踏实、有奉献精神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广播电视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是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保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县文体广电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职位
1、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人员1名
2、县电视台记者1名
四、遴选对象
全县事业单位中(县电视台遴选人员含教师)符合遴选职位条件且工作年满3年的干部。(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日)
五、遴选条件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单位性质:事业)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2、年龄在34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苗族、革家人,并熟悉本民族语言;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具备一定文字写作基础,能吃苦耐劳。
(二)电视台记者(单位性质:事业)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年龄在34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一定文字写作基础,能吃苦耐劳;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六、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文体广电局将遴选公告在且兰黄平网站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
(二)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直接到县文体广电局办公室报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根据公开遴选职位的条件和资格,由县文体广电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选拔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至少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对不能开考的职位,报名者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遴选资格。
(四)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文体广电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题库中随机抽取考题形成考卷。按照选拔职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
(五)考察。县文体广电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按选拔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讨论决定。县文体广电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和综合成绩情况进行酝酿讨论,确定拟正式调配人选,并在拟正式调配人员原单位进行7天的公示。
(七)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文体广电局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