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公开选岗
由靖江市人社部门、市教育部门根据所报学校类型、学科类别和岗位条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一次性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专业的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且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递补。
公开选岗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
(十二)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在公开选岗后,由靖江市教育部门按规定程序报靖江市人社部门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靖江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由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292126(靖江市人社局) 89118220(靖江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1616(靖江市监察局)
靖江教育网网址:www.jsjjedu.com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附件: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江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