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泰州靖江市教师招聘55人公告

2014-03-28 16:44:06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靖江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靖江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2012至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 2012至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音乐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2012至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公开选岗、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靖江日报》、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靖江市合兴路36号,靖江市教育局内,下同)。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靖江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1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在考察阶段提交;

(5)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笔试报名费98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对照《简章》及《岗位表》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一个学科,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3)靖江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4)报名结束时,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泰州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由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下午14:30—17:00,地点: 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25日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费收据到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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