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城口县第一季度招聘气象技术员公告

2014-03-14 17:05:56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城口县2014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气象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快我县气象事业发展,提高气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顺利实现我县气象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考核招聘气象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气象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和专业详见《城口县2014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气象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201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服从安排,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1日;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自愿在我县气象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解除关系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社保局、纪检监察机关、编办、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4月2日上午9:00—12:00在重庆市气象局5楼会议室报名,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996518001。

2.咨询人及咨询电话: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王茂安,023-59225836。

3.报名要求: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可选定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执业资格证,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县外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出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加成绩单)、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城口县考核招聘气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五、考核

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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