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景宁县中小幼教师招聘35人公告

2014-03-05 17:04:48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时间:2014年3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教育教学理论为主。

(3)考生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时间、地点另定(具体安排在景宁教育城域网上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学科招聘计划数在6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6名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幼儿)教育、汽修专业等学科的面试采用技能测试与模拟上课相结合的形式,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其它学科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4)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技能测试学科按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40%+模拟上课成绩×30%计算总成绩,其它学科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总成绩。硕士研究生参加技能测试的,按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未参加技能测试的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体检、考察时间在景宁教育城域网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

拟聘用对象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14年应届毕业生,  8月31日前 不能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规定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8月31日后,若考生放弃聘用,则不再进行递补。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新聘人员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5081341  5085101;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8-5082957。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7日

附件:2014年景宁县招聘中小幼教师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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