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乐昌市招聘中小学教师75人公告

2014-03-05 17:04:58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②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③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④从事1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证明。
 

2.交半身免冠小一寸同底彩色相片2张;

3.缴交报名费90元。

五、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内容及办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学、学校卫生公共知识、校园安全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以及仪表气质和思维反应能力。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或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以试讲为主、说课为辅的形式进行。

报考中职学校师资以及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面试除进行试讲或说课外,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七、计分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211工程”学院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地市以上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二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的。

②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③非法获取、知悉考试试题的。

④有其他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和政审。

3.考生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文化类考生笔试分占60%,面试分占40%。报考中职学校师资以及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考生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面试分中,试讲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各占30%。
 

4.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符合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八、待遇

凡被聘用的人员列入财政供养,使用事业编制,核定教师岗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办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1】50号)精神,特殊教育教育师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30%)。

九、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电视、网络等形式面向社会,同时向高等院校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报考工作由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由毕业生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再持有效证件到教育局人事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提交报名登记表和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3.笔试。

4.面试。

5.体检和政审。体检对象按同一职位,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2011〕134号)进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政审由教育局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6.录用。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以及职位与学科(专业)排名顺序,对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录用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文化类考生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录用,加试专业技能的考生以专业技能成绩分高者优先录用。

7.公示。聘用结果通过乐昌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的监督。

举报电话:市监察局0751-5552532 市人社局5571150

市教育局5567930 5562980

8.聘用。被正式录用人员,须签定服务五年以上协议书,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和所分配的学校报到,未按期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各专业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据该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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