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乐昌市招聘中小学教师75人公告

2014-03-05 17:04:58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乐昌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2014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75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粤人社发【2013】21号)、《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市直高中学校自主招聘教师的意见》(乐府办【2013】179号)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职数(详见附件1)

普通高中学校教师14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41名,特殊教育(启智)学校教师5名。

三、招聘条件、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1.招聘对象。

⑴普通中小学招聘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及具有1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⑵中等职业学校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往届职业教育专业类毕业生。

⑶特殊教育(启智)学校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往届特殊教育类毕业生。
 

⑷小学学前教育专业招聘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及具有1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含教师进修学校)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不含中职、技校、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类全日制毕业生)。

⑸依照乐府办(2013)179号文(附件2)规定,全日制研究生、国家“211工程”学院应往届毕业生,可直接投档联系高中学校,由高中学校实行自主招聘(联系电话附件3),也可报名参加本次统考招聘。

2.学历和专业要求。

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初级中学教师: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小学教师: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乐昌教师进修学校中师部乐昌籍1995年、1996年国家任务招收录取的毕业生,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放宽到中师毕业),专业对口。

其中:报考乐城、坪石城区学校学校教师需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启智学校教师: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特殊教育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地市以上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40岁,即1974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乐昌、坪石城区学校教师年龄限招30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小学教师学前教育专业中师毕业生限招乐昌户籍,且取得乐昌户籍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之前。其他职位户籍不限。

(三)招聘方式

1.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需求情况,实行定向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之比需达到3:1以上,方可组织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予开考(招聘中职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除外)。

2.采取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毕业生也可直接到现场报名)http://www.lcedu.gov.cn/zp/index.html。

(二)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 - 21日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24 - 28日

(四)现场确认(报名)地点:乐昌市教育局六楼人事股(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

(五)联系电话: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0751-5556346(梁老师)、5563073(张老师)。

(六)报名要求:

1.现场确认(报名)时需持以下有效证件(证件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①毕业证(2014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鉴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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