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怒江州教师引进25人公告

2014-03-01 15:28:50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四)资格复审

签订协议后到怒江州任教的高中阶段紧缺学科教师,到应聘学校所在地的州、县教育主管部门报到时,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认证书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学籍档案。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及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需到与怒江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合同的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报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一)招聘到怒江州民族中学、州民族中专、福贡县一中、贡山一中4所学校任教的教师,统一纳入怒江州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在编教师待遇。

(二)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要求本科学历,故报考本科岗位的研究生不享受《怒江州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办法(试行)》中关于研究生的优惠政策。

备注:此次招聘工作的具体情况可咨询怒江州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886-3623470)、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86-3627980)。

附件:《2014怒江州引进高中(中专)紧缺学科教师计划表》.xls

怒江州教育局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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