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朝阳市龙城区招聘7人公告

2014-02-28 11:50:03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2014年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朝阳市人事局《转发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朝人事发[2007]11号)、《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发[2011]1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对朝阳市龙城区财政局、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所需事业编制人员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朝阳户籍(户籍以发布招聘公告当日及以前迁入为准);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名额

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7名,其中:龙城区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4名;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于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9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7房间)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报名者须按岗位资格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与原单位解聘(劳动)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同版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6张,填写《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诚信承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办法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报名登记的学历、户籍资格审查,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资历、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格审查,现场查验提交的报名资料,并到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网站和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单位网站进行查询比对确认,无法查询比对的,以现场验证为准。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签发准考证。
 

(二)笔试

1、应聘区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土建工程审核管理岗位、电气工程审核管理岗位的,笔试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2、应聘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岗位的,笔试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3、应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土建监督员岗位的,笔试建筑工程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建类专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4、应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电气监督员岗位的,笔试建筑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及电气类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5、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用考录公务员结构化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进行,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人选从笔试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不足1:2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体检不合格,每一空出岗位可以按综合成绩递补一次。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具有体检资格的县(区)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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