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教育系统招聘46人公告

2014-02-25 16:39:19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综合知识测试范围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专业知识测试范围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能力。

2.笔试在赛罕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采取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办法。按不同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线。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面试名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试讲,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者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2.5分。

4.报考蒙汉兼通幼儿教师岗位,笔试提供汉文试卷,并必须使用蒙文作答,其他岗位汉文试卷汉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5.笔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上午,地点详见准考证。

6.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3月19日至3月21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呼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赛罕大厦赛罕区招生考试中心。

7.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于2014年3月25日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赛罕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点同时公布,同时通知面试具体事宜。

 

(四)面试

1.在赛罕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面试评审组,具体负责幼儿教师面试的评审工作。

2.公布的面试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履行面试报名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放弃面试而出现缺额比例的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已经履行了面试报名手续但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所空余名额不予递补。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相关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技能等,面试满分100分,具体形式和赋分执行赛罕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统一标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工作整体结束以后,公布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

4.报考蒙汉兼通幼儿教师岗位人员,面试必须使用蒙语授课。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2.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按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将组织加试。

3.为鼓励大学毕业生为当地幼儿教育事业服务,凡报考农区汉授幼儿教师人员,如果具有农区幼儿园所在乡镇户口,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体检

1.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教师招考聘用体检工作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由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入体检范围的报考者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考核工作按教师管理权限由区教育局实施,考核人员按1:1比例确定,如有放弃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区教育局对进入考核范围的报考者,按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书面鉴定的方式,公正地评价其综合素质。

(八)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名单均要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限公示一周。如有对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报请赛罕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为最终聘用人员,并由区教育局协调区人社局、编委办、财政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新招考聘用的教师本着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期5年,从2014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试用期1年。5年聘期结束后,在城区幼儿教师有需求的情况下,区教育局将组成考核组,对聘用到农区的幼儿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核为良好等次及以上的人员分期择优选调到城区幼儿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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