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公务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岗位及数量
公开选调机关综合岗位公务员4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综合工作岗位1名,信息和网络管理岗位1名。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敬业精神强,工作业绩突出;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职级为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身体健康;
6、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二)专业条件
1、报考综合岗位人员要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执纪监督能力。有法律、财会、审计、经侦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报考信息和网络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除具有上述条件外,必须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毕业,在本单位从事相关工作岗位一年以上,会编辑程序、懂网站管理和计算机维护。
三、选调程序
1、 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6日。
(2)报名地点:白城市纪委五楼503室,联系电话:3228029,联系人:隋向辉、李大鹏。
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机关综合岗位公务员人员需交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事业编制人员需交编制卡(复印件)、聘用审核备案表(复印件)、聘用合同(原件);《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纸制3份(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请登录gbs3228029@163.com邮箱下载并填写打印,密码3229029);本人近期蓝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统一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减少选调名额。资格审查确认贯穿选调工作始终。
3、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综合、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如本人不来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业务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面试本人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5、考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选调。
6、试用录入。根据考察情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对确定的拟调入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
中共白城市纪委
白城市监察局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