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251人公告

2014-02-20 14:31:49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合同》。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与招聘学校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合同解除。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5181506、85182252。

十、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102。

附件1:2014年相城区中小学校招聘新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xls

附件2:2014年相城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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