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开县事业单位招聘47人公告

2014-02-19 14:28:49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重庆市开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委组织部和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现场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7名(详见附件2)。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对应专业学位;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职位要求的资格(资历)条件,并自愿在开县服务一定年限;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且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开除学籍、党籍等处分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⑩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1日—2014年3月16日下午5:30时。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事业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应聘人员完整填写《开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并附一份个人简历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cqkxrsj@126.com。咨询电话:023-52218882。

(二)资格初审

由开县人力社保局初审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考核。

(三)现场考核

根据报名考生的分布情况,在重庆、成都的相关高校分别设立现场考核测试点(此外:招聘单位开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的现场考核测试点设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北辰楼314教室,其测试时间为:2014年4月9日上午8:30时—下午5:00时。开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联系电话:023-85875260)。

重庆现场考核测试点的测试时间为:2014年3月22日上午9:00时—下午4:00时,成都现场考核测试点的测试时间为:2014年3月23日上午10:00时—下午5:00时。重庆、成都测试点的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现场考核测试采取专业能力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专业技能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现场考核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证、已获得的表彰奖励证书和已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交装订成册的个人自荐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进行现场审核。自荐纸质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按以下顺序装订):①《报名表》;②个人自荐书;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证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⑤高校加盖鲜章的所学专业及学科成绩证明(往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学历证明);⑥已获得的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⑦若具有社会实践(工作)经历的,提供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⑧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⑨以及其它相关资料。现场考核时,考生将自荐材料分别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面试主考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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