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三明学院招聘50人公告

2014-02-19 14:18:26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4.评分办法。

(1)本科生:总分=公共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研究生:总分=专业考核分+附加分。

(五)体检

1.由学校根据需要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1.由校人事处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招聘该岗位上线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市公务员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将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四、服务期限

享受福建省引进人才待遇的,服务期为8年,其他的为5年(详见《三明学院教师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暂行规定》,正式入编前须签订《入编协议书》)。

五、工资待遇

按三明市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0598-8397457,联系人:刘老师、黄老师。

附:

表1 2014年三明学院招聘研究生岗位信息表.xls

表2 2014年三明学院考试招聘本科生岗位信息表.xls

表3 《三明学院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三明学院人事处

201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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